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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食物过敏原标签合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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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世界各地的食品纷纷涌入美国市场,极大地满足了美国消费者的饮食需求,正如我们之前文章所讲的,美国市场上的进口食品数量正在持续飞涨。同时,在全球化的影响下,食品生产的模式也发生着变革,比如原先的食品供应链逐渐演变成食品供应网;一种食品往往由多家工厂协作完成;食品经销网络变得庞大而复杂。随着食品生产和经销日益复杂化,企业要在每个环节上都做到合规变得非常有难度。


食物过敏现象

在美国,食物过敏的现象持续增涨,人们因食物过敏而住院治疗的案例变得越来越普遍。据统计,从2000年到2009年间,0-18岁之间的孩子因食物过敏而入院治疗的情况增加了一倍多,除此之外,儿童对花生、坚果和海鲜的过敏症发生率急剧增加(这些往往都是终身过敏)。200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食品过敏原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案》(Food Allergen Labeling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 ,简称FALCPA),该法规对食品过敏标识进行了规范。这项法案列出了八种主要的过敏原(如,小麦、牛奶、鸡蛋、大豆、花生、坚果、鱼类和甲壳类贝类),产品若含有这些过敏原成分,则必须要在食品标签上加以声明;法案还规定了食品标签中过敏原声明的格式要求。毋庸置疑,一个合理的食品过敏原标识不仅关乎标签合规,更能起到保护公众健康安全的作用。


过敏原标识的挑战加大

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食品生产供应网涵盖的范围愈加广泛,这使得食品过敏原有了更多的机会进入美国食品供应链。因为相比之前,外国食品生产商在原材料及供应商方面有了更多的选择,而当原材料中含有多种成分或混合成分时,食物过敏原的标识也相应变得复杂起来。


以葡萄糖生产为例,为了节约成本,有的葡萄糖生产商会以玉米为原材料;有的生产商会以小麦为原材料;还有生产商可能因为某一年粮食便宜而购买了大量粮食,因此同时使用玉米和小麦作为葡萄糖的生产原料。鉴于这些情况,购买糖浆的甜品生产商需要在自己的产品标签上注明相应的过敏原。生产原料不同,食物过敏原也会差异很大。


有时,生产商在选择原材料时会考虑到本国国情和政策等因素。例如,凝胶(gelatin)的原材料常常是牛肉。不过在某些国家里,出于文化或宗教原因,有很大一部分人群不吃牛肉,因此凝胶生产商可能会选择鱼类作为生产原料。为了符合FALCPA的规定,食品生产商将含有鱼类凝胶的产品出口到美国时,需要在食品标签上注明这一过敏原信息,而牛肉凝胶的生产商则不需要这样做。


不管原材料的选择是出于什么原因,最为关键的是,食品标签一定要做到合规。因此,每个食品生产商必须明确产品的原材料成分,以及该成分是否需要进行过敏原标识,这样做既是为公众健康安全着想,又能避免因产品召回而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避免企业形象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