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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是否应将其他食品过敏原添加到主要食品过敏原标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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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星期二,美国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 (FDA) 发布了一份题为《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中所列的主要食品过敏原官方清单之外的食品过敏原的公众健康重要性评估》的指南草案,概述了FDA在评估需要在食品标签上声明的主要过敏原清单之外的食品过敏原时的立场。


2004年,《食品过敏原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FALCPA)修订了《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定义了需要在所有食品标签上声明的主要食品过敏原清单:牛奶、鸡蛋、鱼、甲壳类动物、坚果类、小麦、花生和大豆。在当时,在美国记录的食物引起的过敏反应中(在一组160 种已确定的食物过敏原中),这八类食物占大约 90%。这使 FDA有权要求食品声明已知的常见过敏原,而其他法规也赋予FDA权力,要求声明添加剂过敏原,包括香料、色素和调味剂。


从那时起,FDA收到了多份公民请愿书,要求FDA评估其他食物过敏原是否被列入主要过敏原清单。2021年4月,为响应此类请愿,FD&C法案进行了修订,将芝麻列为主要食物过敏原之一,且要求在所有含芝麻的产品上做出明确声明。以芝麻为例,提交的大量数据指出含有未披露芝麻成分的食品普遍存在,这些未披露芝麻成分的食品会引起过敏反应。这些信息使FDA得出结论,需要将芝麻添加到主要食物过敏原清单中。


并非所有请愿书都以修订立法告终;FDA过去曾拒绝过大麦、黑麦和大蒜的申请。在这三个案例中,没有提供足够的数据表明大麦、黑麦和大蒜引起了大量的过敏反应。就大蒜而言,它已经被要求在所有含大蒜成分的产品中标明,FDA发现不仅没有必要将其列在主要食物过敏原清单中,而且这种将大蒜列为主要食物过敏原的说法也没有证据支持。


FDA正在要求食品行业提供过敏原数据,以评估是否有任何食物过敏原增加患病率,并且是否需要为了公众健康额外立法。数据提交是自愿的,这将有助于FDA在未来对食品过敏原标签做出监管决定。利益相关私营实体和食品制造商应向FDA提交所有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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